字段与协会原表逐项对应,填写内容自动保存在本机,可直接导出;不会上传服务器。
上传已填写的 Word,自动读取并填入
上传已填写的申请表后,系统会自动读取申请人、场次与票务信息并替换当前内容。
支持 .doc / .docx;选择文件后自动识别。许可曲目单请使用 Excel 导入。
对应表格首页「一、申请人填写」
节目名称、场所、时间、场次与节目形式
按实际售票档位填写,可选无档位或 1–8 档
未填写的档位在导出文档中保持空白;平均票价 = Σ(票价 × 张数) ÷ Σ张数;档位均价 = 已填写档位票价之和 ÷ 已填写档位数。
标准单价、票房 1%、档位均价及 70% 座位 / 曲目占比组合
未填写许可曲目时,可按预估数量计算使用费;后续由许可人补填实际曲目。
补全至少一个档位票价及各场座位数后,可按档位均价或 70% 座位口径计算;补全票价、票数后可使用票房口径。
票均价 = 已填写档位票价之和 ÷ 已填写档位数;总票房 = 各场座位数 × 平均票价;曲目比 = 许可曲目数 ÷ 演出单曲目数;以上口径均不叠加权利比例和巡演折扣。
新增曲目默认权利为「100%」,也可填写「50%」「25%」;导入「可授」「可授权」按 100% 处理,带比例的写法自动换算为对应百分比。权利留空或填写「不可授」「无资料」「过期」的曲目不会进入许可曲目单,但仍会列入演出单。
由申请人填写;每场可独立填写,内容一致时导出一页
演出单由申请人填写,无需加盖骑缝章。曲目名称必填;曲作者、词作者、表演者、时长可留空,导出时不显示空白。
使用费为按公布标准得出的预估,最终许可价格以审查员审核价格为准;导出的 Word 与 PDF 需加盖公章后生效。
未命名申请